眼镜失而复得,但已重新购买,肇事方要赔偿多少合理
更新时间:2019-05-03 05:16:19
问题描述:
周五中午两位男孩在楼梯口踢球,其中一位踢到正在上楼的女生,眼镜踢飞调到墙壁缝隙,一时找不到,人没有受伤。班主任在外地教研活动,不在校。女生的班主任及时联系了女生的家长,说明周一请总务处老师再找找。男生班主任请任课老师及时了解情况,在教研活动后赶回学校,向那位女生道歉,并请她等到周一再找找。然后,男生班主任坚持去寻找眼镜,找到了,发现眼镜没有损坏,此时女生已经放学,立即打电话,由于电话没有打通微信告知对方班主任。女生班主任看到消息马上告知女生爸爸,但问题是女生父母是离异的,爸爸并没有把班主任处理的意见告知孩子的妈妈。女生以为找不到眼镜了当天放学后就叫妈妈重新配了副眼镜,价值3千元。请问男生要赔偿女生多少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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