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1日借款人亲笔书写了借条,并借到现金30万元。借条上注明借期暂定一年,月利息2分5厘
更新时间:2019-04-23 01:17:17
问题描述:
2014年2月11日借款人亲笔书写了借条,并借到现金30万元。借条上注明借期暂定一年,月利息2分5厘,到期后经过出借人多次讨要,已经归还了15万元,下余15万本金。利息自2015年10月至今不在讨要(出借人自愿放弃)。今年11月28号18点借款人遭遇车祸病情危重,植物人状态。请问我通过什么方式方法才能要回借出款。仅我知道借款人负债就有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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