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期限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7月31日,共三个月,双方约定2018年7月30日前还清。逾
更新时间:2019-05-07 20:37:57
问题描述:
借款期限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7月31日,共三个月,双方约定2018年7月30日前还清。逾期还款则 每月按月利息一分五的利息计算!并支付借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
以上为合同内容,标点符号也一样,请问先要求每月都支付5%的滞纳金,是合理的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