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2日租房,租期半年,房租押一付三,三月后因工作原因离开原住地,协商退房,合同书上写道
更新时间:2019-02-15 03:48:22
问题描述:
2017年8月22日租房,租期半年,房租押一付三,三月后因工作原因离开原住地,协商退房,合同书上写道:如租期未到不租此房或到期后续租此房,必须提前30天通知房主,争的房主同意后再解除或续签协议。然后我提前30天跟房住沟通,房主同意后!第三个月末搬离此房,房住确拒绝退还押金!强制要求我把房子转租出去!沟通记录有保留,合同有保留!水电小票都有保留!可以胜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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