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我于2010年2月1日进入上实物业工作,公司将于今年12月31日结束我们安保工作,外保給
更新时间:2018-11-28 21:07:45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我于2010年2月1日进入上实物业工作,公司将于今年12月31日结束我们安保工作,外保給保安公司,公司会在本月底通知我们,我们公司一直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支付员工一切薪资,,我的合同期到2020年1月31日,请问按照国家规定我该获赔多少才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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