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私企,女职工(2016.9.26入职),劳动合同2018.12.31到期,到期时间该员工正处
更新时间:2018-12-07 14:53:46
问题描述:
我公司为私企,女职工(2016.9.26入职),劳动合同2018.12.31到期,到期时间该员工正处于休产假期间,产假结束时间为2019.1.31,(哺乳期2019.10.6号结束)由于该员工工作内容由我公司其他员工承接,每天只需半小时即可完成,并且公司利润逐年下降,故我公司想在她哺乳期到期后开除该员工,请问这样合法吗?2019.1.1日-2019.10.6日期间劳动合同应该怎么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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