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好:我父亲十九年前定了一份租山合同合同是这样的甲方自愿把自己所以的自留山租给乙方租期是五十年地点
更新时间:2018-11-20 10:47:57
问题描述:
晚上好 : 我父亲十九年前定了一份租山合同 合同是这样的 甲方自愿把自己所以的自留山租给乙方租期是五十年 地点是佛鸟山 (佛鸟是一个山沟的地面没有具体位置)以每年两百块一年一给 最期间甲方不得以反悔 如果反悔要以十倍价格赔付乙方 价格由乙方定 甲方乙方签字 合同就这样 之后乙方付十年租金 过了十年后问他要租金一直没给 又过了六年才来和我父亲说给山租 我父亲没有要 父亲和对方说那么多年不给不租了 合同这样定不生效的 因为没有林权证 也没有亩数 有没有山林地界 合同又没有公证处公证 然后又过了三年我父亲叫我和我母亲去砍柴 到了山上我看到桂皮树(肉桂树) 派出所说我砍了70棵 因为这树的树皮可以卖 我和母亲就砍肉桂树 树皮拿去卖了两千块左右 又过了九个月就被派出所以盗窃罪拘留了 说偷了别人的树价值是九千八百块 然后一个月被以
故意毁坏财物罪逮捕了 又过了一个半月案件移交检察院 然后检察院
取保候审 在看守所总共七十四天 出来二十天后案件移交法院说 起诉书是
破坏生产经营罪 然后法院说叫我和派出所的人去山上清点树木的数量结果是61棵桂皮树1棵八角树派出所 派出所在县城叫了个本地的林业设计公司去鉴定(广西省南宁立南林业开发设计公司) 61棵桂皮树1棵八角树价格八千六百块 树皮价格四千六百 种植成本树苗和人工护理费 化肥 租金四千块 我签字是对上述鉴定有异议 之后一直没开庭 一直到前两天才通知开庭 还告诉我说先陪点钱给对方 然后好处理 。我拿那个合同问了很多人都说这样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以前法律规定租山合同只能签二十年 现在只能签三十年合同 本地人都说这个属于民事纠纷 不是刑事案件 我不懂法律现在也不知道要怎么样做 请各位给点建议 先谢谢大家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