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就职一家公司。10月初已经转正。11月领导找谈话。告知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说公司战略调整
更新时间:2018-11-19 14:26:14
问题描述:
您好,我现在就职一家公司。10月初已经转正。11月领导找谈话。告知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说公司战略调整要求以后都是主管级别以上的人员,最初招聘的岗位是专员级别,现在调整与最初设立的岗位不符合,且没有提前30天告知,我有做出业绩,还不错,现在说岗位级别不符合,公司是否存违法行为?违约赔偿怎么算?N+1?还是2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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