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二层商铺顶楼的钢结构女儿墙被物业业委会无辜拆除,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9-03-04 20:27:14
问题描述:
沿街小区的二层商铺楼顶,有150米长,高1.8米。外凸1.5米的钢结构女儿墙(装饰、安全、镂空),钢结构为200X200mm的方管。入驻小区10年,物业没有做过一次保养上漆。现局部有点生锈,被物业和业委会无辜拆除,卖废铁了,费用抵扣拆除费了。
物业和业委会均没有通知广大业主,也没有召开业主大会;生锈后安全不安全,也没有第三方的鉴定文书;拆除过程也没有报批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费用的处置,也没有公示给业主;野蛮拆除后,损坏的混凝土,也没有修补;现在女儿墙的底部就剩60公分的矮墙了;严重低于有关建筑设计的安全最低标准1.3米;也没有了避雷的导体了。
请教一下,拆除这种固定构建的女儿墙,需要什么部门的审批。才能施工?合法吗?
对于这样的过程,业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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