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您好,我这边有一个小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因为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之前我找了一个美容院前台的工
更新时间:2019-01-26 19:26:50
问题描述:
律师先生您好, 我这边有一个小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因为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之前我找了一个美容院前台的工作,当时我去的时候他面试是跟我说的是有一个双向选择的时期,是一个星期,如果再一个星期中不离职的话是有最低的薪资保障的,保障薪资不曾详细说明,我在那边连续上了九天班,因为处于双向选择,后来我选择了离职,这段时间的工资下个月会发给我,今天发给我倒只有180元,我问公司她们却说双向选择期间一天只有二十块,因为之前没有一个人告诉过我这件事情,我认为我的权益是收到了损害的,她们的行为也存在欺诈,工资也没有得到一个劳动法的最低保障,我想问她们这样的行为是否符合相关劳动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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