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公司接近半年,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迟迟都不发放给员工。半年后,公司又重新调整了新的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8-11-10 00:54:47
问题描述:
入职公司接近半年,入职时签订的劳动
合同公司迟迟都不发放给员工。半年后,公司又重新调整了新的劳动合同,新的劳动合同与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发生了很多变故:如:1.工作时间上:原来是5天8小时的工作制;新的是每
周至少休息一天。2.工作地点:原来是
广州;新的是全国,随时服从甲方安排,并且不能有协商的余地,如果不在规定的安排时间就位,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关系。3.新的合同总是强调乙方存在哪些行为不给予经济赔偿金,切没有列出点明甲方自身问题需要赔偿经济赔偿金。4.作为一份新的合同里面涉及到的附件也没有给到我们员工。那么基于以上种种情况,乙方拒绝签订新的劳动和合同,甲方恶意开除解雇员工,是否需要承担赔偿乙方经济赔偿金呢?专业的律师们,请给出你们专业的意见,感谢你们的辛苦解答,你们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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