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本人二0一二年十月入职常州一家民企,该公司二0一三年四月才为我办理交纳社保,二0一七年八月
更新时间:2018-11-06 20:19:52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本人二0一二年十月入职
常州一家民企,该公司二0一三年四月才为我办理交纳社保,二0一七年八月停止为我交纳社保,当时即没通知我也没有征得我同意。去年六,七,八月三个月我请假没上班,九月回公司正常上班,公司当月从我工
资中扣除了此前三个月的社保金。此后九月到今年一月共五个月,公司仍旧从我每个月工资里扣社保金314块共计1570块,却没交社保局。今年二月中旬从该公司辞职,尚有部分工资没结。在我多次催讨后,公司一负责人称我去年有三个月没上班,公司替我交了社保金,现在辞职了,公司要每个月扣1200块共计36o0块。请问律师公司这种做法有法律依据吗?公司扣了我五个月的社保金却没交社保局,现在该退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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