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是这样的,去年五月份我家将一块已经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农田转让给本集体的乙方,当时还没有丈量,
更新时间:2019-03-20 19:32:1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是这样的,去年五月份我家将一块已经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农田转让给本集体的乙方,当时还没有丈量,乙方付了30万定金签了合同,写明去年底要丈量付完尾款,但是没有写乙方的违约责任,这地估计一百万左右,然而去年底乙方说资金周转困难,过完年再付款,直到现在分两次各付了五万,包订金总共付了40万,我家在今年六月份已经把农田过户到乙方名下了,现在我想咨询的是,我能不能要求乙方把农田过户回来给我家,我收回不卖他了,然后那定金要不要退呢?因为合同上没有写如果去年底没付清就定金不退这些违约责任,所以不知道该不该退!另外我们签的这土地转让协议合不合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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