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6月份时去找工作,后与一名工厂老板认识,对方33离异有一子,我22就在他的厂里上班,并
更新时间:2018-11-03 18:41:32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6月份时去找工作,后与一名工厂老板认识,对方33离异有一子,我22就在他的厂里上班,并且和他交往同居,他侵犯我很多次,我和他交往一个月后对方故意让我怀孕,期间因怀孕让我痛苦不堪,在怀孕两个多月时,最后对方带我回他的老家做的人流,人流后对方没有照顾于我,也没有给我买过补品,我身体缺乏营养,对方对我态度冷漠,后要求我分手,将我送回家,我们家人想和对方私下沟通给我补偿,对方态度坚决不给予我任何赔偿。现在我想去起诉对方让他对我做出赔偿如精神损失和营养费,可以成立吗?对方对我造成了身心的伤害,做完人流本该坐月子却无人照料,对方没有给过我任何经济来源,未出月子和我分手后赶我走,让我受尽风寒,对方对我不负责任将我抛弃,导致我落下月子病,如今家里人去讨说法,对方态度强硬,只能去法院起诉, 对方当初承诺要娶我,后不娶我。 我觉得我被他骗了。 已经去找过他了,无济于事。因为他性侵我太多次,我身心真的承受不住了。如果这件事情就这么算了,我真的难以咽下这口气。所以不管赔多少,我必须要起诉他。当初是醉酒状态下对方对我做出性侵,当时并未报警而是选择留了下来,与之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几个月后报警不予立案。因为他,我人身损失,精神受到刺激应该去起诉吗?如果从精神受到刺激方面来说也要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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