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份发生的交通事故(对方是小轿车,我方是助力摩托车),被撞了,是受害者,当时昏迷不醒,被送到医
更新时间:2018-10-26 15:00:42
问题描述:
去年6月份发生的交通事故(对方是小轿车,我方是助力摩托车),被撞了,是受害者,当时昏迷不醒,被送到医院,对方先垫付了医药费800元,交警队判定的是汽车车主是全责,协商的是我们住院和修摩托车的费用,只要有发票和收据的凭证,他都会给赔偿。我们住院两天就回家休养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保险公司让提交的资料准备齐全后,今年1月份前交到了保险公司那里,现在赔偿的结果出来了,金额大概是4500元,我方已经签字了,给汽车车主联系,一直以出差为由,不去签字确认,保险公司给他打电话,也不接,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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