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原告她与我离婚。2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女儿给她,儿子给我,抚养费
更新时间:2018-10-15 00:09:49
问题描述:
民事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原告她与我离婚。2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女儿给她,儿子给我,抚养费各自承担。3案件受理费我承担。 事实与路由,原告(我老婆)与被告2013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并与2014年1月3号到民政部门结婚登记,结婚后2015年1月有了儿子,2016年7月有了女儿。
由于婚前原告不了解情况,感情基础薄弱,并且被告还隐瞒了身体有疾病的情况下草率的登记结婚了,结婚后发现被告每天生活不规律,经常白天睡觉,晚上打针熬中药不休息拼命玩手机,频繁开门走动严重影响了原告和小孩的正常休息,为此,原告对被告提议改变生活习惯,早睡早起锻炼身体,提高身体素质。被告懒散,一直我行我素,多次劝说无果,原告提出离婚,被告说希望给她3年时间去改变,并且说有了小孩就会好的,原告相信了,并且做出了很大的容忍和谛解,希望被告以后以后治好病和改正不良的生活习惯,夫妻继续过下去。
但是,从2个小孩出生到现在,被告的病情仍然没有好转,,生活习惯也没有改变,原告多次提出意见,被告仍然不做改变,还说,我是这样的了,改变不了了,过一天是一天,顺其自然。因为被告的各种问题时常发生口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据了解,被告已有10余年的病史,每个月要花5.6百的药费,基于被告的这种情况和对家庭的不负责的态度让原告感到很失望,加上没有经济来源维持一家人的日常开销,让原告失去了对被告信任,对这个婚姻失去维持的信心,所以继续下去也没有任何意义了。综上所诉原告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今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恳请人民法院公正判决。
原告我老婆,我的身体不健康是胃病很多年了,没有治好,只能干一些家务活,重的干不了,这2年重了电,,以前在县人民医院检查只是胃病,没有其他问题。我爸是村医,自己也有点自己学习,所以有打针,熬中药情况,对于自己是情况我也努力了,自己熬药看书,调理,都不见完全好,我都在努力也许吵架时说,我就这样了,希望不要太多的烦心事打扰,所以才说,过一天算一天 。太过思就伤脾,所以才那样说。我不想离婚,就想问一下在法庭,如何回辩论。谢谢希望能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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