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设备合同
更新时间:2019-03-29 12:49:17
问题描述:
我们要卖一台国外的机床给国内用户,该用户没有进出口权,委托一家进出口公司来和我们签合同.那么,1.是否进出口公司作为买方,再在合同中注明最终用户是谁, 2.还是说买方写成用户,进出口公司写成进口代理,这两种形式有何区别. 用户没有进出口权的话,和用户直接签定的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如果进出口公司作为买方,那就是说这个合同的权利义务都由他来承担,而如果是后者,进出口公司只承担进口报关的部分.我的理解是否正确?请指教. 因为我见过这两种版本的合同.一直不清楚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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