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有效性
更新时间:2018-10-11 13:40:32
问题描述:
我在公司工作了三年,刚进公司时与公司签订了一份2016-2019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之后公司又重新跟我签订了一份2016-2017,2017-2018两份一年的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在2017-2018的合同到期了,公司就已调整工作岗位来变相让我主动离职,请问我改怎么办,2016-2019那份没有作废,我可以按照这份合同继续跟公司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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