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的行为以构成对原告的侵权,依法提起诉讼,这样行吗
更新时间:2018-10-03 21:28:09
问题描述: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还没有付清的本金和利息;
二、律师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0年11月29日 ,原告和被告、担保人签订合同欠条(附件1)2011年11月29日,日期到限,被告王云秀,白存义夫妇未履行合同欠条(附件1),2012年6月被告人还原告出借人5万元,2012年-2017年1月期间陆续还原告出借人5.5万元。2017年1月7日,原告出借人和被告王云秀进行对账(附件2),原告出借人上门寻到被告担保人催促还债务,担保人当场对原告不承认,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以构成对原告的侵权,资金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样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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