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合同内容是租期四年,现在该怎么办?是否构成合同欺诈,我应该怎样走法律程序
更新时间:2019-08-12 14:07:59
问题描述:
2017年12月1日签署转让合同,其中合同内容是租期四年,包括39间房和地下室。但是房东说他们的合同不包括地下室,让我倒出房子,且他们的合同只有两年。还有合同上写的十万元转让物品钱,其中一些物品,也是房东的,但是他卖给了我。而且没有清单,。现在快交下一年房租了,但是找不到他人,房东又不收我的钱,而且期间我又投入了人力和物力,现在该怎么办?此人是否构成合同欺诈,我应该怎样走法律程序,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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