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门面与房开租赁合同期是20年。该门面当初是我与房开合作合同约定好的,有没有权利来处理呢?
更新时间:2018-12-23 11:16:15
问题描述:
律师早上好!我在一小区内租了一个小门面做生意,已住十多年了,该门面与房开租赁合同期是20年。现在的物业公司未与我协商的情况下,在我租的门面侧面外墙叫别人打广告作为物业公司的收益。我出面制止,物业公司说该门面没产权,我没权利来说这个事,在外墙打广告作为收益是他们物业公司的事。物业公司这样说,我却很纳闷与不解。该门面当初是我与房开合作合同约定好的,并由我全部岀钱修建。一直居住在此经营做生意,一直居住、使用、管理及维护,至于产权我是租的,不仅我处没产权,时至今日整过文昌苑A栋综合办公楼都没产权。因此,特向律师咨询,我究竟在我一直使用、管理及维护的租赁门面外墙打广告一事,有没有权利来处理呢?谢谢律师!真诚盼回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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