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06-08-21 23:43:01
问题描述:
律师:
你好!
我有一个出国培训合同纠纷。合同要求有以下几方面:
1。出国前交3000元压金。合同中写明在合同期满后退还。
2。合同期自培训回国后并新项目开始才算起。共三年。(培训期为2003年11月到2004年1月)
3。违反合同将没收压金,同时要赔赏出国所花费用。写明包括工资以及补助。(不含压金约一万一千元)
在培训回来后没有开展培训项目,我于2005年1月离开公司(交辞职申请不批准自行离开)。现在公司已经发了律师函到我老家,让我回去处理。现请教:
1。签合同收压金是否合理,我违反合同走人在先,可否要回压金。公司所出的这份合同是否违规。
2。在我离开之前公司一直没有开展新项目,这一年的时间可否算在合同里面(公司好象不认账,去年才开展了这个项目,但也只做了不到一年时间又停止了)
3。我现在的这种状况需要赔多少钱。
4。现在函已发至我老家,如果我不去处理会有什么后果。
敬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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