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劳务公司派遣员工,2018年三月份上班,续签合同)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补交八月份的保险
更新时间:2019-03-21 21:34:09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劳务公司派遣员工,2018年三月份上班,六月份因家人生病住院而辞职,然后七月份又去上班,在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七月三一号上班,八月七号和老员工去公司签合同(老员工合同到期,续签合同),由于合同里面有些福利没有给我们落实,我们就没有签合同,八月二十号左右后我得知公司没有给我交保险,咨询公司,公司说没有签合同就交不了保险,然后八月二十号左右我就去公司把合同签了,然后自己去社保局补交6.7.8月的医保,其它没有补交。在没有签合同的这种情况下我现在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补交八月份的保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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