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30日合同到期,公司9月5日向我发放不再续签合同的通知书,其中未说明具体原因,未
更新时间:2018-09-06 14:45:25
问题描述:
您好,2018年9月30日合同到期,公司9月5日向我发放不再续签合同的通知书,其中未说明具体原因,未明确补偿金额,只提到在10月份发放9月工资时一并发放。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在9月中旬就可以提起仲裁?还是等下个月发放工资时看赔偿金额再提起仲裁?另外,2015年以来,公司未真实申报五险一金的基数,可否要求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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