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给乙方.乙方承租期为三年,合同上注明每年8月13日前缴纳次年的租金,有没有违约.如通过法律我能胜
更新时间:2019-02-16 22:58:53
问题描述:
本人有一店面,出租给乙方.乙方承租期为三年,于今年9月12日满二年,合同上注明每年8月13日前缴纳次年的租金,但在8月12日乙方用微信的文字方式告知我,房子到期不租了.本人在8月25日晚在次限乙方当面确定,乙方给予恳定的答复不租了.于是本人跟别人定协议.但于8月28日乙方又改口继租,目前已无法跟乙方继租.请问律师我有没有违约.如通过法律我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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