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没签劳动合同。我可以主张哪些补偿或赔偿?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更新时间:2019-03-10 03:26:36
问题描述:
您好!请教您,我在公司工作5年1个月,至今没签劳动合同。工作内容是跟单位车送货,口头协议只要送货就有出车补贴,可最近1年多,领导说送货取消补贴了;这5年多当中,只有2016年领过高温费;领导从来没有告诉我有年休假待遇。2018年7月底,领导突然告诉我说公司没有送货业务了,以后不用来上班了(口头辞退)。
请问,我不想继续在公司干了,我可以主张哪些补偿或赔偿?可以适应《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2款,还是第87条?或是其它?
补偿或赔偿所指的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期内的出车补贴、奖金和高温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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