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赔偿
更新时间:2018-08-14 12:02:59
问题描述:
朋友开的店,五个人就餐一家子,姐姐跟妹妹一家加小舅子,三个人食物中毒,食药局检测了,正等待结果,五个人表示只在店内就餐,没吃过别的,出现不是的三个人吃的辣锅底的火锅,另外俩没事的吃的是清汤的,而且我们从他们提供的一份急诊的记录里看到不属于店里的奶茶,而且店里跟食药局也没接到其余类似投诉,其中里一个人在店里还点了凉茶,并且喝奶茶凉茶的有诊疗记录,另一个说去的门诊,现在我们协商,他们要求我们赔偿他们一万元,我们认为不合理,请问他们的赔偿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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