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工地老板托欠莱芜农民工工资
更新时间:2018-12-17 08:52:26
问题描述:
贾某,莱芜人,33岁,农村户口,常年在外工地打工。(现人在沙特阿拉伯打工)
李某,聊城市茌平县人,茌平县某工地老板。
贾某于2017年在李某工地干活(未签订劳动合同),春节放假回莱芜老家。李某承诺春节前把工资通过银行卡转帐方式打入贾某银行卡内。但是李某始终没有履行承诺,一分钱都没有打过。贾某于2018年2月下旬向聊城市茌平县劳动部门反映情况,茌平县劳动部门进行了相关调解处理,但是李某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调解以后只付了3000元钱,剩余近一万五千元钱却打了纸质欠条,并再次承诺2018年6月全部付清贾某。
由于家庭生活条件不好,妻子没有工作,孩子需要上学,贾某迫于现实于2018年3月下旬出国沙特阿拉伯打工。现如今已经8月份,由于在国外时差、通信不方便,期间贾某与李某多次沟通,李某以各种理由推托搪塞,故意不支付剩余工资;贾某也通过茌平县工地工友对李某进行了规劝,但是李某就是故意不支付工资。
贾某由于在沙特阿拉伯还需要待一年多时间(2019年10月份左右),李某知道贾某不在国内,就是故意不支付剩余工资,鉴于诉讼时效问题,贾某决定通过法院起诉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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