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女方提出的无理要求,男方又无力承担,如何通过法律解决,同时,对于子女的培
更新时间:2006-08-10 20:57:01
问题描述:
我是替朋友咨询的,希望能得到帮助,非常感谢。事情是这样的,16年前我的朋友与一位外省被贩卖过来广西女子结婚,但没有正式的登记手续,婚后几年生活尚可,后来由于家庭变故,女方趁男方离家在外的时候频频离家出走,导致了儿女的疾病痛苦,甚至有的丧生,现留下两个女儿,后来家庭关系破灭,女方干脆离家出走,不再归来,男方一人承受着两个子女的教育和生活打理。现在的问题是,女方与另一位男的结婚了,但因为已经结扎,女方要求我的朋友要给他重新恢复女扎,让她能重新生儿育女,并赔偿她10万元,因为当时的计划生育抓得紧,当时女方由于未能生育一个男孩儿东躲西藏,后来,计划生育的工作人员把男方的小妹关押起来,逼迫男方交出女方结扎,无奈之下,南方的母亲只好谦说女方去结扎,放出来男方的小妹。现在女方认为当时是因为男方的母亲叫她去结扎,才导致她不得不去结扎的,并威胁如果不答应上述条件,将拿硫酸泼男方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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