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登记费;抵押登记费;涉外合同公证费;是不是有权利解除合同并没收所交的定金和已经赎完楼的款
更新时间:2018-07-22 10:45:22
问题描述:
XX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DGSZHFDC2018015
出卖人还需混合办理销备案的相关手线,关剩余稱期、和织押金一租金等事出买卖双方、承和人另行
定
第八条【税费承担】按政府及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需支付税费有(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
教育费附加;(4)出卖人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出卖人房地产交易手续费;(8)土
地使用税:(9)买受人印花税;(10)契税;(11)产权登记费;(12)买受人房地产交易手续费;(13)房地产
贴花;(14)因提前还贷出卖人按揭银行征收的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15)产权查档费:(16)公证费;(17)
评估费;(18)律师费;(19)抵押登记费;(20)赎楼担保费和短期利息;(21)涉外合同公证费;(22)出卖人
企业所得税;(23)出卖人企业房产税;(24)其他
(以实际发生的税、费单为准)。
经双方协议:买受人自愿支付上述
关于过户所产生的税费
项;出卖人
无需支付上述
任何
若该物业存在逾期未支付的供楼款的,则该款项由出卖人自行承担;若因出卖人原因(包括征信不良、还
款记录不良、有其他贷款等)导致赎楼担保费和短期利息增加的,则该增加的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按以下第
方式处理
1、由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买卖双方同意由方全额缴纳
3、买受人支付%;出卖人支付_%
第九条【房地产交付及交楼押金】出卖人应当于过户完税当日
将该物业交
付予买受人,并履行下列手续:买卖双方共同对该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
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移交该房屋钥匙,买卖双方应在交楼清单上对上述情
况签名确认。双方协商同意在定金或首期款中预留x
元整(小写:_x)作为交楼押金。此款在
出卖人实际交付该物业时进行结算,买卖双方约定交楼押金交由第三方监管,监管方式、放款、退款条件等
事项依买卖双方与第三方所签的监管协议或类似文件而定。出卖人在交房前,应将附随于该物业的水费、电费、
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煤气费、电话费等费用结清,结清单据须交买受人确认,否则,
买受人有权要求交楼押金的监管方从交楼押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条【买受人违约的违约责任】如买受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
以转让成交价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如买受人逾期履行超过五日,出卖人可解除合
同并选择要求没收买受人已支付房款作为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
这个是在中介签的合同,现在买家拒绝支付银行提前还款的罚息,我是不是有权利解除合同并没收所交的定金和已经赎完楼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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