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能参与执行案款分配
更新时间:2018-07-19 16:09:16
问题描述:
本人2018年6月12号拿到法院民事判决书,并于2018年6月20号向法院执行局递交要求参与被告名下财产拍卖执行案款分配的申请书!
被告在2018年6月25号去法院拿民事判决书,但是在2018年7月4号法院执行局做出被告名下拍卖执行案款分配方案,里面有多名债权人都在名单之中,本人却没在分配案款名单之列 (此前已在2018年6月20号向法院执行局递交要求参与被告名下财产拍卖执行案款分配的申请书!)
本人在2018年7月5号看到执行案款分配方案后,于2018年7月6日立即向法院执行局递交执行分配方案异议申请书,执行局经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受理!
但是在2018.07.17号收到执行裁定书:驳回异议人我的执行异议!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请问各位律师朋友们,这种事情要怎么样才能让我也能参与执行案款分配,望各位看到此问题后,多多给予指导意见,不胜感激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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