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年07月10号下午2点40分驾驶机动车(吉利帝豪小轿车)在清河路正常行驶和一辆电动车发
更新时间:2019-01-05 13:25:24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本人于2018年07月10号下午2点40分驾驶机动车(吉利帝豪小轿车)在清河路正常行驶和一辆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至其在2018年07月11号在医院经抢救无效至其死亡。期间主动配合死者家属抢救。本人因没有在安全距离内及时发现对方,对方横穿马路(非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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