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从每个月工资里面扣,而且不是厂里非要做满三个月才准辞职,刚好我辞职单填的七月十号可以走了
更新时间:2018-07-10 11:46:24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我是四月十号来厂里上班的,来了之后发现这里各方面都跟招聘上大相径庭,说工资底薪是两千,包吃包住,来的时候发现生活费电费还是从每个月工资里面扣,刚来的一个月是计时的,后来嫌我做的太慢了打死都要我计件,而且不是厂里非要做满三个月才准辞职,不然的话就算辞快工,扣所做的月加起来工资的一半,还要扣住宿费电费生活费等等,然后六月份我旷了两天工和一早上,每次旷工说是扣三天的工资,一天十块钱一个小时,也就三百三,三百三扣完还要另外记大过再扣一百,一次旷工就扣了四百三,相当于扣了我八天的工资,五月份工资有两千零六十,结果这个月八号发五月份工资给我扣的就剩一百九十多,把六月份的罚款全部扣在了五月份,刚好我辞职单填的七月十号可以走了,但是要把六月份和七月份工资加起来扣一半,说什么到八月份才算满三个月,可是我四月十号来的,到七月份应该算满三个月了吧,律师,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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