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合同约定2018年底前上市,若未上市则补偿我本人100万人民币,在公司未正式变更法人之前
更新时间:2018-07-06 11:39:55
问题描述:
我公司与2015年被a公司收购,双方合同约定2018年底前上市,若未上市则补偿我本人100万人民币,在公司未正式变更法人之前,我以公司名义于2017年12月21日和12月28日先后借款给a公司25万元,两个借条都约定2015年12月31日还,但一直没还,先公司法人以变更,我该如何追回我借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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