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请问我如何获取经济补偿?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18-11-30 06:07:09
问题描述:
各位法律专家你们好,我在单位入职至今已连续上班二十一年,分三次分期签订了劳动合同共十九年。后面两年单位没和我签订正式劳动局签章的合同,只是在一张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表上签了自己的名字。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单位效益现在不好,我有可能面临解聘,请问我如何获取经济补偿?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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