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我们咨询不动产登记主任,不予办理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所以请求咨询法律如何解决?
更新时间:2018-11-14 09:43:23
问题描述:
你好,我们是1994年和某某农贸商品一条街商铺房。因此房只盖了一层(购买时口头告知可盖三层)且间数有99间,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当时县开发办的说法是等全部间数卖完由总证再给我们全部办理房产分证)可到2013年还是没有卖完又来了一个拆迁,结果是没卖完的都予拆除(属国资委的)和当官的及有工作单位的都责令拆除,否则不予上班(工作〉,我们这些二十几户都是个体户,没有签字拆迁,从2003年以后,我们进行多次到县信访局诉求我们要办理房产证,可一直未果,今年国家实行不动户登记,我们咨询不动产登记主任,主任告之;房产证的办理一定要有城市规划土地许可证及城市工程建设许可证,在前个星期三农开办说找到了我们的相关证件(但房户总证没有)我们把这些证件拿到不动产登记主任那里,主任说在上个星期县里将我们房产的区域划了红线,不予办理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我们买房24年来一直为了房产证而蹦坡,结果是这种结局,所以请求咨询法律如何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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