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辞职了,6月初离职不来了,公司从5月份应付工资中扣除了一半左右工资,请问这样操作合法吗?如何讨
更新时间:2018-06-22 10:30:25
问题描述:
问题一:5月底辞职了,6月初离职不来了,公司从5月份应付工资中扣除了一半左右工资,请问这样操作合法吗?如何讨回应得报酬?
问题二:6月底辞职,五月份工资领取了,7月1号离职不去公司,六月份工资被扣除了,签定劳动合同的,社保按最低基数缴纳的,入职时还多扣押了一个月的社保费,请问这样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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