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分公司,独立经营,有法人和营业执照,自负盈亏,但分公司没有资质,只能用总公司签合同,但发票是分
更新时间:2018-06-15 20:13:13
问题描述:
我们是分公司,独立经营,有法人和营业执照,自负盈亏,但分公司没有资质,只能用总公司签合同,但发票是分公司开的,我们是不是只需要和总司签订代收款和代处理其他业务的协议就可以了呢,在签合同的时候,我们直接可以盖总公司的章,不用给甲方附收款协议,这样符合规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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