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问题怎么解决?
更新时间:2018-06-07 23:22:01
问题描述:
我是购房买家,在2017年7月经过中介介绍,看中了卖家的房子。因社保那时候不满5年,没有购房资格,要到2018年1月才符合购房资格,中介说只要卖家同意等我们,就不影响我们买房子。上家那时候是同意等我们的,所以我们双方签订了居间协议,并且在居间协议中明确补充写了到2018年1月正式走交易流程,上家也是同意的。17年8月签订了网签合同并付了首付,合同约定双方在2018年4月17日之前去交易中心过户。一直到2018年1月的正式走流程的时候,中介告知需要将网签合同日期变更到当前日期,才符合购房资格,才能走交易流程,可上家就在这时候说不愿意变更合同。。一直到2018年4月17日,合同约定过户时间过了,都没有配合我们变更合同日期。说要我们再加20万房款给她才配合。因为上家不配合我们更变合同日期,其实就变更下日期,条款什么的都不变,上家就是不配合,我们到现在都没办法去走贷款流程。现在上家说按照合同,我们没有在规定时间将剩余房款给她,她有权跟我们解除合同并且要求我们赔偿违约金。上家要求我们再加20万给她,她才配合跟我们变更日期,我们不可能同意的。如果我们向法院起诉,就算最后房子判给我们,据说也无法贷款,这也不是我们希望的,如果无法贷款,我们是没有那么多现金支付剩余房款。另外,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已经办理了交房手续,我们现在已经装修入住到所购房屋里面了,这又产生了装修费,所以我们还是希望能拿下房子。请问如果我们有证据证明是上家不配合我们新签合同导致我们无法贷款从而无法过户,法院有可能说服上家跟我们新签合同吗?因为只有新签合同,我们才能走贷款流程和过户。如果实在没办法拿下房子,我们也不想损失支付的首付款及装修费,我们有办法要求上家赔偿这些钱以及违约金吗?我们到底要怎么做才能将我们的损失降到最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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