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同意,但是我们签了他们又不给钱我们,但是不给钱我们,到最后工厂还说,你们觉得这样合法律法规吗?
更新时间:2018-06-21 06:05:02
问题描述:
我们做不到工厂的产量要我们免费加班,然后我们去辞工不批,说不可能一下走五个人的,到那里都说不通的,让我们一个月走一个,我们不同意,因为进厂的时候没有说要产量算工资的,,计时的,然后他那个劳动合同又不合法,放假有薪假,一年才六天有薪假,然后我们不想以后都免费给他加班,就去劳动局要求解除劳动协议,然后劳动局说不可能立即解除劳动协议的,要我们回去做一个月,我们不同意,然后继续上诉,然后上诉这边的说等十五天通知我们结果,然后到十五天通知我们,说老板同意给工资我们,叫我们去领工资,然后我们去了,叫我们签了工资单和解除合同那个单,但是我们签了他们又不给钱我们,应该劳动局已经下班了,然后我们报警说他们欺骗我们签工资单,但是不给钱我们,到最后工厂还说,因为我们不上班让他们损失了几十万,要我们赔他们钱,要告我们,你们觉得这样合法律法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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