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当时没有什么积蓄,合同中的合同规范日期指的是什么,是不是考核过了之后的一年内呢?
更新时间:2018-06-22 03:45:12
问题描述:
我从2018年4月9日至5月24日在一家美甲店学习,学习期间是没有工资的,老板跟我说学习一个月以后有一次考核,考核过了即可正式上班,上班期间我考核三次,仍没有通过,不想继续浪费时间了所以想离开那里,4月9日到店后,老板与我签订了一份合同,当时有两个合同,第一个是考核通过后在那里工作一年,可以免除学费(合同最后一页写着完成培训日期冒号,考核通过后会写上日期,从考核通过后开始在那里工作一年)第二种是交6800学费,学成以后在那里工作2年,返还学费,因为我当时没有什么积蓄,所以选择了第一种,当时合同是交学费的那个,老板没有重新打印涂了几笔改成了免学费的,改成了从完成培训起(完成培训即考核通过),乙方选择在美甲店工作满1年减免学费,合同里还有一条写着乙方未到合同规范日期内离职,因按照培训费用6800三倍金额进行赔偿,这里我想请问,当时我选择的是免学费的合同,这条是否有效,而且我考核没有通过,至今也没有成为正式员工,合同中的合同规范日期指的是什么,是不是考核过了之后的一年内呢?我是否需要对她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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