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方逾期不还钱担保人负连带责任负责偿还借款方所借款项。这样的合同有效吗?我还有担保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8-05-24 11:48:08
问题描述:
我是担保人,起诉书写着借款日期2016年11月1日还款日期是2017月5月1日,半年。借款方逾期不还钱担保人负连带责任负责偿还借款方所借款项。可借款合同上写着贷款方给借款方五万元,于2017年5月1日前交付借款方。这样的合同有效吗?合同到期十个月才起诉我,我还有担保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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