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还是不给我换,那该找哪些部门呢
更新时间:2018-06-13 02:00:16
问题描述:
你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他还是不给我换,那该找哪些部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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