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应届毕业生,填了三方协议给公司,确定毕业后的一个具体入职时间,毁约要不要付违约金。就没再找工作
更新时间:2018-04-21 21:33:59
问题描述:
我是应届毕业生,今年6月毕业。去年秋招的时候应聘了一家公司,填了三方协议给公司,但是至今公司也没有给我们寄回学校。校招的时候我应聘的是小学奥数的老师,工作地点是
厦门,工资是保底年薪十万。现在人到了厦门,公司说由于厦门这边师资饱和,调配我去
合肥当辅师,工资变成保底月薪五千。经过多方协调,公司给出如下方案,让我这几天先在厦门办理入职手续,确定毕业后的一个具体入职时间,等毕业后直接去合肥工作。工资待遇是保底五千,加成绩效和年终分红,一定会给齐十万,不够的年底补齐。现在我的问题是,要不要办理入职手续,如果办理了,回到学校继续找工作,遇到更好的单位我不去合肥了,毁约要不要付
违约金。因为自从秋招确定被该单位录取后,就没再找工作,现在已经四月份,错过了校园招聘最佳时间,怕现在不签,回去也找不到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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