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网签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9-03-25 23:02:45
问题描述:
我的一个叔叔他们打算今年买一套房子,所以他们在各方面都了解了很多东西,他们之前看到说买房子的话,如果是商品房,那么需要签订商品房的买卖合同,而且还有一个网签,我不知道网签是什么东西,所以想请问一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网签影什么区别呢?他们是一样的东西吗,还说他们代表不同的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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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蒋竹律师
    服务地区:安徽-合肥 139-5666-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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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网签是指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签合同后可以撤销。两者的区别如下:1.网签是直接网络备案的,同样需要书面签署,但合同文本是直接从网络上下载而来,而且每一页上都有"已备案"的水印。2.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纯书面合同,但也是要走备案程序的,一般手续全的开发商都会和买房者签订网上备案合同。
    2018.04.20 15: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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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文诗律师
    服务地区:安徽-合肥 152-156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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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你可以去咨询房产中介
    2018.04.20 16: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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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帮助1187161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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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出卖人: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 )(以下简称合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就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以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买受人应在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与出卖人签订面积及房款差异结算协议,并结清相关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不予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此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2018.04.25 14: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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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1161878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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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2018.06.18 1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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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861180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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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2019.03.25 23: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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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林律师
    服务地区:安徽-合肥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网签是不一样的。
    网签其实就是交易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后,到房地产的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其本质上就是一种网络备案,并在网上公布,能够有效地避免”一房两卖“,欺诈等不端行为。其主要是房地产相关部门为了规范房屋交易市场,保护购房者的利益,对地产开发商的束缚。其也只是在合同签订期间,要求交易当事人对于房屋交易的基本信息进行记录备案的一种行政行为,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2018.04.20 15: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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