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4日出租方单方解除合同,在2017年11月提起诉讼,请问有过诉讼时效吗?
更新时间:2018-04-18 21:50:04
问题描述:
2014年7月24日出租方单方解除合同,在2017年11月提起诉讼,请问有过诉讼时效吗?
租房合同是2012年至2014年12月31日最后一期支付时间是2013年12月31日前支付2014年全年租金,2014年7月24日出租方单方解除合同,在2017年11月提起诉讼,请问有过诉讼时效吗?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