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请教您一个问题:买了一套拆迁二手房,再去办之前买的二手房过户,然后将房产过户给我女儿。
更新时间:2018-04-18 01:02:39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
要请教您一个问题:我在2008年1月,买了一套拆迁二手房,房款全付清,并已装修给长辈居住。因为起先说该房5年才可过户,后来政策改为3年可过户,因为不了解2011年已经有限购政策,所以到2012年自己分配到拆迁房两套的时候先领了房产证,再去办之前买的二手房过户,在房管所签订合同后交了几千元税费及手续费,最后被告知因为限购无法过户。事情就这样拖了下来,去年房主开始反悔,想用2008年的价钱收回房子,我不答应,希望能够转给名下无房已成年结婚的女儿,而卖家不答应。我家长辈因为卖家(就在隔壁)骚扰就搬出来了,房子空关起来了。没想到今年,卖家竟然换了该房的锁,私自偷偷出租给别人收取房租。
我该怎么办呢?可否向法院申请为我确认房产实际所有权且取消卖家的房产证署名权,然后将房产过户给我女儿。
谢谢律师!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