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以我们不是工人是农民的身份裁定由政府相关部门解决。并且没有按照信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询问信访人
更新时间:2018-05-08 10:04:50
问题描述:
我是山阳县一名工人。1982年经劳动局招工,工业局分配到国有企业上班的。1995年缴纳养老保险15年。2014年办理退休手续,但人社局在审批时取消了13年的工龄,并扣发了月过渡性养老金。由此不服向法院诉讼,法院以我们不是工人是农民的身份裁定由政府相关部门解决。后又向市政府请示对我的身份及退休待遇进行认定。但市人社局以不服退休待遇为诉求作了答复,并且没有按照信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询问信访人现以人社局违反条例规定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答复意见书,但经过三级法院受理均依本案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驳回了诉讼。请问各位高级律师给予指导和代理申诉复查或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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