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名买房占用购房名额,导致本人不能购第二套房
更新时间:2018-04-11 16:38:03
问题描述:
有一个北方朋友,关系一直还不错。在2014年过来深圳买房或炒房,借了我的深户名额买了一套。当时深圳有限购政策,要社保满一年才能购房。后因限购政策由一年变为三年,到现在要五年社保才能购房。 当时朋友要我签了借名购房协议,但当时没料到政策变化这么快,所以现在我想换房或再购房,就失去资格了。 现在要朋友把名额还给我,已经半年了一直不理不睬。按当时协议,房子是她的,但如果影响我再购房就必须在指定时间过户给自己或指定的人,并补偿我一定的费用,因为该房从交款交房到装修出租,一直是我在打理她不在深圳。因为是朋友不想撕破脸,但她的这种态度让人….请问我该咋办,拜谢了。另外补偿费用要多少合适PS该房由一百万涨到三百万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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