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生前有一处房子,上面户主写的爷爷的名字,人口写的4人(爷爷、奶奶、父亲、母亲),(父亲1岁时候
更新时间:2018-03-27 13:43:54
问题描述:
我爷爷生前有一处房子,上面户主写的爷爷的名字,人口写的4人(爷爷、奶奶、父亲、母亲),(父亲1岁时候亲爷爷去世,奶奶带着父亲及大爷再嫁找的现在的爷爷也就是户主)4人共同生活30年,1992年奶奶离世以后,父亲将奶奶的遗体与他的亲生父亲合葬,由于此事我的爷爷在1994年主动提出从此不再由父亲赡养,而且在法院出的调解书上表明,双方达成协议,该房屋及其他财产,为双方共同财产,之后爷爷与其弟弟共同生活10年而后离世,其弟弟也已离世,现在有人要购买该房屋,爷爷弟弟的儿子,非要独吞该财产,请问有效吗?(该房屋房本及当年的调解书均由父亲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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